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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做一名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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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心做一名好律师”
                                             ——记山东省优秀律师、蓝天律师所主任郭桂林 

    郭桂林喜欢挑战性的工作。1995年,这个做过六年中学教师、三年新闻记者的人刚刚年满三十,仍然朝气蓬勃。这一年,他毅然辞去公职,投身于刚刚成立活力四射的泰安蓝天律师事务所,做起了律师。从此,他带着“人为本、法为尊、信为魂”的价值观,带着“好学而力行”的执业理念,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和蓝天律师们携手前行,和蓝天所一起成长。十年磨一剑。如今,郭桂林已是一名身手不凡、战果丰硕的高级律师,是泰安最大的律师所泰山蓝天所的主任、山东省律协理事、泰安市律协常务理事。十三年来,他被评为“山东省优秀律师”、“泰安市践行法治理念先进个人”、“泰安市优秀律师”并多次立功。近几年来他担任主任的蓝天律师事务所也被评为“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山东省司法系统规范执业先进单位”、“山东省青年文明号”、“泰安市文明单位”。

从踏入律师所的那一天起,他就爱上了律师这个职业。

    郭桂林从踏入蓝天所的那一天起,就爱上律师这个维护人权和公平正义的职业,爱上了这个充满活力的律师团队。他暗自立下一个目标:“做律师,就要用心做一名好律师!”
    一名好律师应当敢于面对贫者弱者孤苦求助的目光。农民工王兴昌在为人搬运麦种时被砸伤,瘫痪在床孤苦无依。郭桂林闻讯赶到医院,为之提供法律帮助。没有雇佣合同,没有目击证人,实际雇主与侵权人均矢口否认相关事实,代理工作陷入困境,但王家那可怜的目光使他不忍言弃,于是郭桂林晚上走家串户,迂回取证。他妙利用雇主与侵权人的矛盾,同时将二者告上法庭,促使他们双方在推卸责任之时吐露部分真相,使案件事实最终得到查明。当轮椅上的王兴昌双手接过十多万元赔偿金时,激动得热泪盈眶。
    一名好律师应当直面邪恶势力恶毒狰狞的目光。东平县的私营业主吴某肆无忌惮以车轧人致邹某死亡,侦查机关以故意伤害立案。郭桂林作为被害方的代理人不辞劳苦,四处寻访知情人,寻访证人。他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说服一个个证人打消了顾虑,讲明真相:吴某追打邹某的工具由扫帚换成铁锨,被人夺下后又发动机动车撞向邹某,吴某下车见邹某被撞得头破血流,昏迷在路边,自己扬长而去……被告人具有杀人故意!其“自首说”不成立!郭律师所取的大量证据及其代理观点得到了检察院和法院的认可,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某死刑,使凶手依法受到严惩。
    一名好律师应当在力量失衡的情况下尽力维护天平的平衡。肖永星因涉嫌贪污罪一审为判刑七年,郭桂林受托辩护中认为该案应是承包纠纷而非刑事犯罪。在控辩双方一次又一次的法庭较量中,郭桂林求真求实,敢辩善辩,经过两级法院三下三上六次审理,一度身陷囹圄的肖永星终获无罪判决。在郭律师的依法辩护下,被诉犯有合同诈骗罪的张法亮被宣告无罪,被诉犯有贪污罪的丁保瑞被宣告无罪,被诉犯有侮辱罪的倪玉莲被判定无罪。
    当然,并不是郭律师的每一次跋涉都能到达成功的彼岸,常常需要坚持——忍受挫折,忍受误解,为了一种信念,为了律师的良知和职责而百折不挠地坚持。为社会主义法治大厦添一块砖,加一片瓦,也许微不足道, 他却乐此不疲。

“他看上去不过是一介书生,骨子里却深藏着愈挫愈奋的个性!”

    有人称赞郭律师是一位学者型的律师,他却说:“我每天都在老老实实地做学生。”的确,这个当过六年教师的人深知更新知识、扩展视野的重要性,他每天都不曾放弃对新知的学习。他不仅学法律,同时也学经济学,资产评估学、建筑学……难怪他办起专业性的法律业务竟然那么得心应手,在企业改制、公司运营、房地产及知识产权等领域专长凸显。
    对于处理社会重大矛盾,代理疑难复杂案件,以法律定纠止争,郭桂林可谓身手不凡,硕果累累。
    2001年,山东服装学院刚刚筹建完成,几千名新生刚刚入学,北京服装学院泰安教学站就与泰安开发区管委对其产权归属发生争议,新建学院的产权人是谁,双方各执一辞。在北服院教学站委托全国十佳律师针对山东省政府和泰安开发区管委会提起诉讼,主张应认定学院产权应归原告享有。面对原告咄咄逼人的攻势,学院的前景蒙上了阴影。郭桂林受开发区管委会委托代理应诉。面对两个“筹建处”的公文,两个立项方案、人员交叉、案情复杂的局面,郭桂林沉着应战,深入调查,细致分析,抓住关键,以大量的证据证实该学院是开发区管委会设立的筹建处所建,是按管委会的方案所建,原告设立的筹建处并未运作,原告的筹建方案并未实施。案经两审,省法院最终认定山东服装学院的产权人是系管委会而非北服院泰安教学站,省政府的审批文件正确,驳回了北服院教学站的诉请。此案受到了最高法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山东教育界的普遍关注。山东服装学院现已成为资产近十亿元、师生近万人的优秀高等职业学校,显示出勃勃生机。
    2006年,任某与泰安市教育局之间就《初中学段目标教学各学科系列指导用书》发生著作权之争。任某曾被区法院和市中级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刑五年,后来任某申诉至省高院获无罪判决,该系列指导书被省高院判决认定为非职务作品。在任某就100多万元书款归属问题提起了仲裁,郭桂林作为教育局的仲裁代理人走访了六个县市区,调查了相关教师五十余人,提取了大量原始档案和书证、帐证,对著作权应由教育局享有进行了充分论证。在大量的证据面前,泰安仲裁委采纳了郭律师的意见,未采信刑事判决中的部分事实认定和著作权归属的定性,裁决著作权归教育局享有并驳回任某的仲裁请求。此后郭桂林又说服泰安中级法院驳回了任某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此案引起了最高检和省高检以及泰安市广大师生的高度关注。
    在聊城建行与聊城煤矿及聊城制革厂破产清算组借款保证合同纠纷再审案中,作为保证人聊城煤矿的代理人,面对主债务人破产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严峻形式,冷静应对,抓住要害,以新的理由使保证人再次依法免责,使抗诉方无功而返。
    了解郭桂林的人说:“他看上去不过是一介书生,骨子里却深藏着愈挫愈奋的个性!”的确,每一起诉讼,都被他看作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案件的每一次开庭,郭桂林都精心准备,竭尽全力,力求完美。

“用专业和真诚拓展法治天地,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彰显律师大写的‘人’字。”

    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进步,为律师施展才能提供了大量的机会和广阔的空间。郭桂林珍视每一个机会,做好每一件业务,事事处处尽心尽力,点点滴滴精益求精。他说:“要做律师,就要用专业与真诚拓展法治的天地,奉献最好的法律服务,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彰显中国律师大写的‘人’字。”
    在国有企业的厂房车间里常常看到郭律师的身影,他和企业家们探讨改制方案,规范运作程序,落实失业人员再就业工程。华源光明公司破产清算,郭桂林带领该所律师作为清算组成员,全过程地参与服务;水泵厂破产,郭桂林为其资产重组、组建新公司、培训再就业人员等提供了多方面的法律服务,帮助新企业迅速实现了盈利。山东农机集团泰安公司改制,郭律师带领律师帮其拟定改制方案并向省国资委出具法律意见书。几年来,他为国企改革倾注了大量的心血。
    在泰安开发区的热土上常常能够看到郭律师的身影。他在为牵动领导和百姓敏感神经的征地招商问题进行法律论证、参与解决涉法信访。他先后担任泰安开发区管委会、泰安市国土局等十余家政府机关常年法律顾问,为政府依法行政做了大量工作。帮助政府机关解决了大量的征地、拆迁、开发建设等涉法问题,为泰安市政府就引进招商项目提供决策论证。郭桂林总是带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参与涉法信访法律服务。几年来,他参与了泰安市三十余件信访问题的法律服务。2007年4月他受政府机关安排到青岛向中央信访联席办汇报泰安市涉法信访案件处理情况。
    在人大代表的办公室里常常看到郭律师的身影,有关民生问题的立法提案他在协助起草和修改。完善法律制度,律师责无旁贷,对此郭桂林立足本职,热情参与。他先后参与了泰安市人大组织的《行政强制法》、《劳动合同法》等多项法律的立法修法调研工作和大量地方性规范文件起草论证工作,提出了许多具体的颇建设性的意见。郭桂林协助全国人大代表修改拟向全国人大提交的《关于制订<拆迁法>的提案》和《关于就维护进城农民工合法权益进行立法的提案》。上述提案和建议在全国人大开会期间引起了较大的反响。
    在法治宣传的讲台上常常能看到郭律师的身影,他在利用其曾任教师和记者的专长以多种形式向百姓宣讲法律,向社会播洒法雨。郭桂林以普法为律师的社会责任,带领同事先后与泰安电台联办《生活与法》节目、与泰安日报社联办《晨刊说法》栏目、与《城市信报》联办《蓝天说法》栏目、与电视台联办《天天说事》栏目,评案说法,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每年他都和同事们一起上街头、入工厂、进社区,开展多种的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特别是经常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开办讲座和专题座谈会,受到欢迎。
    十几年来,郭桂林先后担任近百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办理案件700多件,为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3亿多元。他干得十分辛苦,却乐在其中;他有时感到很累,却无怨无悔。因为他崇尚着这个职业,因为他热爱着这项事业。

“律师所应建成一个互相关爱的大家庭、一个互相学习的大课堂、一个分工协作的战斗团队。”

    2004年1月,当老主任和合伙人们决定将蓝天所主任、副主任的担子交给郭桂林等人担当时,他从大家信任的目光中感到这是一种沉甸甸的责任。
    曾几何时,社会上存在着某些律师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由此引发了各种社会问题,损害了律师形象。“建设什么样的律师所?如何建设律师所?”这成了郭桂林和合伙人们共同探讨的问题。郭桂林和几位副主任研究决定:从建设蓝天律师文化入手,培养造就优秀律师队伍。于是,他和同事们精心设计,将办公场所变成了律师之家,泰山蓝天的巨幅彩绘气势不凡,墙上悬挂的团队使命、核心价值观、服务理念等无不言简意赅,促人奋进;画框里的中外法学家与你交流法学发展的历史;那点缀在办公室内蓝天白云图里的法谚和格言,时时提醒和激励着你敬业护法,奋发有为。在这里,人们精诚团结,互帮互助,开展多种多样文体活动,大家亲如家人。他和同事们努力共创学习型组织,使蓝天所面为一个充满磁性的“学习场”,激励着人们在不断的学习中实现个人和集体的自我更新和超越。该所涌现出大批专业化、复合型律师,拥有优秀律师、博士、硕士等优秀人才。他和几位副主任从改进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入手,积极探索建立科学、民主、高效的管理模式;他们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防止律师执业中违规违约失信失职等现象的发生;他们推出了“精品案工程”,强化专业分工,大家分工协作,向社会提供专业化、一条龙的法律服务。
    2004年以来,郭桂林和蓝天所的合伙人们携手并肩共同努力,把队伍建设工作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省司法厅领导程辉赞扬该所“建成了优秀律师施展才华的平台”。市司法局下发文件,向全市介绍他们为“平安泰安”建设做贡献的经验。泰安市委领导带领全市几十家文明单位负责人到蓝天所参观,请郭桂林介绍队伍建设的经验。在全市律师培训班上,郭桂林开办了律师文化建设专题讲座。在全市取得司法资格人员培训班上,郭桂林向年轻人传授执业心得与经验。在全市政法系统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大会上,郭桂林代表律师界作典型发言……蓝天律师以其实实在在的成绩赢得了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好评。“山东省职业道德建设先进集体”、“山东省青年文明号”、“泰安市精神文明示范点”、“泰安市政法系统服务经济建设先进集体”……那一块块奖牌记录着郭桂林和同事们付出的辛苦汗水和取得的骄人成绩。

    他喜爱泰山,这座雄峙天东的大山有着独特的风骨与气质:正直坚毅,威武雄奇,沉稳凝重。
    他喜爱蓝天,一望无际的天空带给人以无限的遐想,蓝色深邃而理性,天空辽阔而高远。
    “泰山蓝天”,召唤着郭桂林和他的同事们向着“更高、更优、更强”的目标前进。
    郭桂林创作了《泰山蓝天律师之歌》,歌以咏志:
   “迎着喷薄的朝阳/你屹立在雄奇的泰山/蓝天律师/正义之师/只向真理低头/不为邪恶腰弯/情系祖国人民/何惧困难艰险/你用不屈的信念/擎起一片法治的蓝天/……”(刘军文,摘自《城市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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