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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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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还代理过一起向保险公司理赔的案件。当时,当事人已对保险理赔事宜丧失了信心,他是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找到我。我经过分析他所提供的材料,包括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车辆保险合同,以及这位当事人在处理外地的交通事故中的所有材料,我认为保险公司应当给予赔付,保险公司以我的当事人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以调解结案存在恶意骗保的嫌疑为由,拒绝赔付。我经过审查我的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处理情况,认为符合法律有关规定,保险公司这一理由不能成立,遂代理其向保险公司理赔,最终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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