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女索赔六百万,法院终判六十万
1998年8月22日早,河南商丘9岁的小姑娘田某与家人冒雨从某景区山顶下山时,遇山洪暴发,被落石击伤,生命垂危,后经泰安市中心医院医护人员全力抢救,虽保住性命,却成了植物人。其家人为此向景区索赔高达六百多万元。作为该景区法律顾问,李海军与马琳两律师接受委托出庭应诉。由于该景区在全国享有极高的知名度,此案一经报道便广受公众关注。为查清案件事实,律师多方调查取证,实地察看,走访当时见证人。经过综合分析,提出了田某受伤系不可抗力因素所致,景区工作人员已尽职责,田某及家人有明显过错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代理观点。该观点最终被法院部分采纳,判令景区赔偿五十余万元结案。此案审理前后,中央电视台、山东电视台记者专门对律师进行了采访,山东电视台《道德与法制》栏目作了专题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