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郭桂林、张立国律师担任中外炉铝业山东有限公司、泰安古河机械有限公司等中外合资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热情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受到好评。
中外炉铝业(山东)有限公司是由泰安开发区泰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日本著名行业龙头企业中外炉工业株式会社、日本AYK有限会社公司共同投资创建的一家中日合资企业。公司位于山东省泰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导产品为新型复合材料。该公司进行内外资股权转让、增资扩股,郭律师参加公司董事会,讨论设计相关方案,起草和审查法律文书,使公司股权关系得到进一步理顺,资本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允许外资银行在华开展业务之初,中外炉公司积极争取外资银行贷款支持,郭律师协助公司起草相关文件,使公司顺利获得奥地利银行北京办事处在中国放贷的第一单2000万元的贷款。美国飞达仕公司破产重整使其在华子公司宁波飞达仕公司陷入困境,危及中外炉公司巨额债权的实现,蓝天所晚上得到这一信息后,张立国律师次日即飞临宁波,代理诉请法院对其财产进行保全,工作效率之高受到当事人的称赞。
泰安古河机械有限公司是由日本著名企业古河机械金属株式会社,与中的国起重机行业的知名企业泰安起重机械厂共同出资创立,全方位引进日本第一品牌UNIC随车起重机,专业性从事随车起重机的生产及销售。郭桂林、张立国律师认真帮助该公司规范合同管理,规范劳动关系,提供咨询服务,解决相关争议。两位律师近期成功代理了该公司的一起因派出职工赴国外培训而产生的涉外劳动合同纠纷仲裁案,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