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日,泰山蓝天律师学院论坛分享会第264期在我所会议室举行,本期分享会由商事业务部主持,全所工作人员50余人参加。
情侣之间因分手而出具欠条的情况屡见不鲜。这种情况下能否以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为由向法院主张权利,毕文龙律师结合判例,从不同角度进行了讲解。
邹雯雯以“名为投资,实为借贷”为题,从投资合同真实目的、交易行为的收益与风险、主体地位及参与公司经营、出资后收益形式等方面予以综合分析,强调当我们面对“合伙人”提出的生意合作、投资理财等建议时,不能只看到“商机”而忽略风险或者陷阱,投资合伙前应增强防范意识,明确真实的交易目的。如要进行合伙,应当签订合伙合同,对双方的投资比例、合伙执行事务、盈余分配、入伙退伙等重要事项进行约定。如只是想出借给他人款项收取固定利息,应直接签订借款协议,对本金、利息、期限等进行明确约定,并可以要求债务人进行担保,避免产生纠纷。
赵曙光分享了商品房销售以及广告宣传的法律风险。共包括四个方面:商品房预售、现售的定义及满足条件、商品房销售合规风险及未来走向、关于宣传广告法律规定的变化解读、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宣传广告的实务建议。根据近年来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并结合相关案例,建议将来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做的宣传广告应当合法合规,内容尽可能贴近实际。涉及格式条款部分应尽到提示说明义务,采取措施降低宣传广告被认定为要约的法律风险,以及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优先适用买卖合同确定的交付标准等,使房地产开发企业避免陷入行政处罚和相关民事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