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7日,泰山蓝天律师学院论坛分享会第256期在我所会议室如期举行,本期分享会由刑事业务部主持,全所工作人员50余人参加了本次分享会。
高德刚律师结合自己承办的案件,详细介绍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挪用资金罪两个罪名的相关法律认定,梳理了案件背后的逻辑关系,明确股权转让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区别,另外针对公司对外进行资金拆借的情况,提示应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将其转化为公司意志,不可仅仅签订借款合同,以避免涉嫌挪用资金罪的刑事风险。
田成硕以《公司法第二次修订:为中小股东鼓与呼》为题介绍了2023年公司法修订后中小股东的权利和地位变化,如明确规定了股东的查阅权,对于公司违法行为,中小股东有权提起诉讼以及双重股东代位诉讼制度,为中小股东提供了更多的保障。分享过后引起了大家广泛的思考,为今后的实践工作提供了新的参考思路。
葛晓菡律师以《股东救济途径——股东代表诉讼》为题,以案释法,对股东代表诉讼的诉因、前置程序的豁免以及股东与董监高身份竞合时如何行使诉权进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