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毕凌雪,西南政法大学法律史学博士,副教授,泰安市高层次人才,泰安市首届党政一体法律专家库成员,泰山法治研究院研究员、山东泰山蓝天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主要业务领域】
著作权纠纷
【荣誉】
2018年和2020年分获山东省律师优秀论文三等奖和二等奖。
【社会兼职】
山东省农事法学会理事、山东省宪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会员
【学术成果】
1、科研项目
(1)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人格权确权的伦理基础研究”,批准号17CFX026。
(2)参与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抗战大后方司法审判制度的改革与实践”,批准号11BFX014,已结项。
(3)参与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抗战大后方司法研究”,批准号2010-ZDZX06,已结项。
(4)参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研究基地2019年度专项研究:“政府数据开放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ZX190402),已结项。
(5)主持泰安市社科联项目:“泰安市库区移民精准扶贫政策研究”,批准号18-YB-005,已结项;
(6)主持泰安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泰安市基层矛盾纠纷‘一元主导多元化解’机制研究”,批准号19skx075,已结项;
(7)参加泰安市社科联重大课题一项:“泰安市城市管理与地方精准立法研究”批准号17-ZZ-001,已结项。
(8)主持山东农业大学课程思政项目:“中国法制史”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号s2019036,在研。
(9)参加地方立法一项:“济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委托立法,在研。
2、著作和论文
(1)出版专著一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农业融资法制研究》,2019年于中国台湾出版。
(2)参编著作一部:《抗日战争大后方司法审判制度改革与实践》,重庆出版集团2015年出版。
(3)参编教材一部:《农事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16年出版。
(4)“清末自由心证制度的移植及其影响——基于五听法文化的视角”,《河南社会科学》(CSSCI)2018年第四期。
(5)“重塑与建构:民国农业融资法制化探究——以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为中心”,《重庆大学法律评论》,2019年第二辑。
(6)“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自由心证制度驳议”,《贵州社会科学》(CSSCI)2013年第1期。
(7)“论董必武法制建设核心价值观的形成”,《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文集》(第12辑)。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leafsa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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