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山东省律师协会在莱芜市会展中心举办“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理解与适用培训班”。山东泰山蓝天律师事务所组织全体律师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班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学院李建伟教授和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吴光荣法官作为主讲人,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对该司法解释在司法实践中的理解与适用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论述,博得参训律师的阵阵掌声。 此次培训内容丰富,针对性强,为我所律师准确理解和运用“公司法司法解释四”提供了理论指导。
11月12日,山东省律师协会在莱芜市会展中心举办“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理解与适用培训班”。山东泰山蓝天律师事务所组织全体律师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班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学院李建伟教授和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吴光荣法官作为主讲人,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对该司法解释在司法实践中的理解与适用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论述,博得参训律师的阵阵掌声。
此次培训内容丰富,针对性强,为我所律师准确理解和运用“公司法司法解释四”提供了理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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