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魏艳丽 通讯员 王丰德) 为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市物价局、财政局将联合开展201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对市直和省以上驻泰行政事业单位2009年度的收费情况进行审验。
今年的年审工作将从2010年3月8日开始至5月底结束,采取收费单位自审和物价、财政部门集中审验的方法进行。
对年审中发现的严重乱收费行为,由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虚报收支情况,拒绝年审或不按规定上报资料的部门和单位,由同级年审办公室根据情节轻重暂扣或吊销《收费许可证》,停止发放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