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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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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 赵爱玲 记者 梁艳) 记者从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获悉,我市近期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开展全面检查。除了继续清理整顿药品和医疗行业存在的乱加价、乱收费问题,此次检查将更加注重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行为的规范。
  据介绍,由于我市近几年连续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治理药品和医疗行业价格违法行为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由于医药卫生体制和机制等深层次原因,药品和医疗服务乱加价、乱收费现象依然存在,价格投诉居高不下,群众反映的“看病难、看病贵”依然强烈。为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
  记者了解到,此次检查涉及范围广泛,包括我省日前公布的新的基本药品价格调整是否已经执行到位,医疗机构的药品、设备检查治疗收费是否符合规定的价格水平,各项收费是否合法等。另外,医疗服务价格也被列为重点检查内容,如医疗机构提高等级或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提供服务。消费者发现以上价格违规,可及时拨打12358价格监督电话进行投诉。
  全市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检查的重点具体包括,政府定价药品是否按规定价格执行,有无越权制定价格,以及采取改换药品名称、规格或者包装等形式变相涨价的,有无推迟降价或者不按规定幅度降低价格的;医疗机构销售的药品零售价格是否按照规定的顺加作价办法核定,实际零售价格是否高于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医院自制药品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价格,有无超过规定价格或擅自作价销售;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有无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提高等级或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提供服务的;医疗机构使用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是否按规定差率执行,是否按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或收费标准执行,有无分解项目重复收取一次性卫生材料费的;医疗机构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是否按照规定的价格水平执行,有无提高价格水平,以及采取分解检查部位、重复检查重复收费等方式变相提高价格的;医疗机构销售招标采购药品是否按照规定的作价办法核定,有无超过核定的中标药品零售价格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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