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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微软黑屏计划的倒行逆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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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软的黑屏计划真是轰轰烈烈。网络上有吹喇叭的、有抬轿的,有哭的、有闹的,有问的、有看的,估计下一步有上吊的。我作为微软的老牌使用者,为微软支付了大量的资金。算是微软的衣食父母了。我觉得,作为微软的衣食父母,我有责任、有义务、有权力提醒微软,不要一路黑的走下去。

    走下去是红线!继续走下去,微软必然严重触犯中国法律!

    据说,受网民和舆论强烈抨击,微软似乎已经终止了其穷凶极恶的黑屏行动。其实,终止不终止,黑屏不黑屏,我是不关心的,因为我使用的都是品牌机。我关心的是中国公民的权利必须得到尊重,中国法律必须得到尊重,中国网民——包括我自己的尊严不受任何侵犯。

    是微软怕了吗?微软帝国当然是害怕的。无论微软终止不终止黑屏行动,它都是害怕法律的。另外,微软最怕的是酿成国际丑闻。其黑屏计划就是一件国际丑闻。

    从任何一个角度分析,微软黑屏计划都是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正在执行中的物权法有几个善意条款,大致意思是说,无论动产或不动产,只要是善意取得的,就依法占有了。

    所以,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电脑明显是动产,而WIN或其他软件都是电脑的附属品,没有电脑,那些软件是完全无用的。没有WIN或软件,计算机却照样运行,只是计算机运行方式和功能要发生很多变化。从形式上看,软件是无形资产,不是有形资产,电脑如果是一个房子,软件就是房子里的空气。

    不必任何假设,中国网民的电脑基本都是买来的,不是在大街上拣的。买的时候,谁也不知道软件的途径或来源,是偷的、是抢的、别人送的还是盗版的。鉴别这些,需要专门的知识,微软也没有提供资金服务,消费者为什么要花费时间、代价去学鉴别微软的真伪呢?因此,不去鉴定任何软件的真伪,显然不必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普通计算机用户,如果非要整明白,又去哪鉴定?去微软?微软又不负责出费用,电脑用户为什么去替微软维权?所以,打击盗版,应该打击制造、销售电脑的企业,因为盗版的非法所得在制造者;而不是普通电脑用户,更不是打击他们的电脑,因为普通电脑用户也是受害者。微软显然打击错了对象,并无限扩大了打击范围。另外,电脑销售商向消费者推销产品的时候,不会有人愚蠢地说软件是盗版的,肯定都说是正版的。现在的家长那么爱孩子,可他们可爱的孩子喝了含有三聚氰胺奶粉,有一个家长主动去做三聚氰胺鉴定的吗?美国亨氏婴儿米粉三聚氰胺严重超标,美国人都去做过鉴定了?显然也没有一个美国人去做过。所以,无论是盗版WIN,还是正版WIN,只要是合法来源,中国电脑用户均依法享有这些资产的占有权、处分权。微软中国均无权以任何借口破坏这些合法资产。

    现在,微软中国说,你的那些软件必须由我来做鉴定,必须由我来决定是不是盗版的,是不是可以继续使用。但是,谁赋予微软的鉴定权了?连国家执法机构鉴定都要找个中介机构,何况微软一个公司!所以,微软是没有资格做鉴定的。别人的资产,微软有什么资格鉴定真伪?鉴定也就算了,不给更新补丁也罢了,微软公司还编制木马程序,强行进入中国电脑用户里破坏,处分他人的合法资产,又意味着什么?

    这当然是很可笑的一件事。无论微软中国有什么理由,进入任何计算机用户搞破坏,都是愚昧的,无知的,更是非法的。微软进入中国电脑用户的机器改变运行方式后,首先触犯两条中国法律,一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另外一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根据刑法,执法机关可以追究微软中国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根据物权法,任何受害用户,都可以到人民法院对微软提起损害与侵占合法物权的诉讼。无论是谁,即使用了微软的盗版软件,也是不能随意被侵害物权的!所以,微软中国面临巨额的民事赔偿。

    网络上有人指控微软利用垄断强买强卖。微软垄断是霸道的,中国人没有本事,被霸道了,虽然不好,也没有什么办法。但是,微软发动网络攻击则是另一种性质的事,是违法犯罪了。当然,微软公司是否构成垄断是另外一回事。全中国任何人都可以依据法律检举、揭发、控告微软的违法垄断,这是中国公民天然的权力,也是中国公民对法律承担的一种义务和责任。其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微软大量的电子化、未经协商的单方面格式合同,有违“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法律准则。

    为打击盗版,1997年6月24日王江民先生在其主页上发布内含逻辑炸弹的kv300l++版,导致一部分用户的硬盘损害。1997年9月8日,公安部门认定kv300L++事件违反计算机安全保护条例之23条,属于故意输入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行为,对其做出罚款3000元的处罚。

    1997年,没有物权法,那时电脑用户还比较幼稚和盲目。如果换成今天,有了物权法,用户比较成熟了,北京江民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肯定就惨了。

    还是那句话,法律不是儿戏,微软,不要触摸法律的底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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