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山东泰山蓝天律师事务所选派李晓冰、刘文涛、邵明慧、刘锋、穆潇、吴小林参加了山东省律师协会组织的“两高贪污贿赂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实务培训班”。
本次培训,由山东省律师协会与淄博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培训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刘为波博士结合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亟需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从制定背景、遵循原则、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与解读;北京大学教授、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副所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梁根林,对该《解释》在理解与适用中的疑难问题从刑事理论学的角度进行了重点解析,并结合国外实践经验与国内学界理论观点提出了上述问题的解决方案。
参加培训的律师纷纷表示,本次学习加深了在该领域理论与实务操作的理解,对以后办理该业务领域的案件有极大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