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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商与法商互补的“共舞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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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系在泰安市工商联直属商会会长秘书长联席会暨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论坛上的致辞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企业家:

    大家好!这次工商联主办会长、秘书长联席会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论坛,很高兴作为承办单位与这么多知名企业家交流。近二十个商会协会企业家的光临,使得泰山蓝天所蓬荜生辉。在此,我代表全所律师欢迎大家的光临。

企业家是就业机会的创造者社会财富的创造者财政税收的创造者商品服务的创造者。因此在和平年代,在复杂的环境中尚德守法、负重前行优秀企业家,应当是社会的英雄全社会可敬可爱的人。

我在考虑,律师和企业家是什么关系?我做了二十多年律师,律所走过了二十二年的路,相当多的时间在与企业家同行共同走在成长、成熟、成功的道路上。所以在通往治的道路上,企业家和律师一路同行Xing,也可以是“同行Hang”。

律师和企业家思维方式不同。有律师埋怨有的企业家胆子太大,太冒险,甚至于眼看着一些人起高楼,又眼看着楼歪了。企业家有人常认为律师太保守,规矩太多,按照律师的办法做成本太高,不易成事

这与环境有关,这个时代人治与法治并存,规则与潜规则博弈社会“有秩序混乱或者说混乱很有秩序,人们要面对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要掂量、比对守法的收益与违法的成本、成功的几率和沉没的概率。

企业家都有着高的财商,冒险与创造是特质,企业家更多追求收益的最大化交易机会的最大化、交易成本的最小化。而律师一般有较高的法商,更习惯于循规而行,追求风险的最小化。收益的最大化常常是风险的最大化,而风险的最小化又常常是收益的最小化。

因此,在收益的可观与风险的可控之间,律师与企业家需要努力寻求一种平衡。

成熟的企业家并不需要成为法律专家,但是需要法律人帮助,提高法商提高法律意识,培养法律思维,需要善于向法律人借脑。成熟的律师,需要向企业家学习,需要懂经济,懂企业,懂市场,需要提高财商。法律是利益的分配规则,法治是规则之治,律师应当用法律规则帮企业促成交易、创造财富用法律技能帮助企业防范风险、控制成本无论企业家还是律师,智商、情商、财商、法商,一个都不能少。律师和企业家之间有可能互补、互助,以达到共享、共赢。

所以,泰山蓝天律师所作为一家规模化的律师所,在专业化分工上,把培养商事法律人才作为重中之重。在业务部设置上凸显重商倾向,设有商事部、公司部、金融投资部、建设工程与房地产部以及知识产权委员会、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委员会、劳动法委员会、经济犯罪与职务犯罪辩护中心等等,今天即将演讲的大多是我所公司部和企业风控委的律师。我们重视培养懂经济的复合型人才,为企业提供真正有效的法律服务,提供专业化、一条龙的法律服务。

有人说,法律是企业进攻之矛,是企业安全之盾,是企业战斗的武器。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对的。但是不能等矛盾爆发才起法律去战斗,再找律师打仗,律师主要不应是灭火队。律师与企业家的关系不应学习“医患关系”。摔碎的花瓶很难如初。我们律师的业务在服务重心前移。从事后救济为主,向事前防范、过程控制为主转移。

换个角度看,法治二字,都有三点水。水能养生。法律可以是一门养生的学问。整个社会健康的机体需要平日法之水的滋养。企业家应当注意这门“法律养生学企业和企业家的“机体”健康都离不开平时的法律养生

有人说:成功的企业家有人爱美女,有人配保镖。我觉得,在规则之治日益强化的趋势下,企业家也有可能爱上律师。法力如水,法可养生,崇尚法治的企业家或许可以与律师牵手做“事业上的情人”,可以共舞,企业家或许可以借此舞出具有健康、绿色旋律的现代企业家生活。

让肩负社会责任的优秀企业家过上绿色、健康、祥和的生活,是律师的愿望,社会的希望也应是Zhongguo Meng的内容。

我们携手同行,一起为之努力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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