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为一居民委员会,原告以承包合同纠纷为由起诉被告岳某作为承包人承担责任。被告岳某找到我为其代理。接受委托后,通过详细了解案情,结合双方所签合同内容,认真分析,提出该承包合同不是个人承包,而是法人集体承包的代理意见,并进一步说明,岳某在合同上签字是代表的该集体企业,该合同是法人集体承包合同,而非个人承包,在开庭时,我用大量的证据及相应的法律原理说服了法官,案件最后以胜诉告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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